
《妙“喻”述法治》系列視頻迭代煥新,原創漫畫+數字人導師,帶來全新法治學習之旅。本期邀請到江蘇省法學會研究處副處長沈定成,深入解讀“用制度的籠子管住權力,用法治的韁繩駕馭權力”這一比喻的深刻內涵。
【原文】
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,實行正確監督、有效監督、依法監督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,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監督和制約。要更好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,讓人民監督權力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用制度的籠子管住權力,用法治的韁繩駕馭權力。
——習近平總書記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
【解讀】
沈定成:江蘇省法學會研究處副處長,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,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員
監督權是憲法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,人大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人大代表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,參加行使國家權力。2021年10月,中央人大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等任務要求。習近平總書記在會議上指出,“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,實行正確監督、有效監督、依法監督”,這為人大監督工作指明了方向。2024年7月,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,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、監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監督制度,完善監督法及其實施機制。
具體而言,正確監督,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,確保監督方向不偏,始終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;有效監督,則要突出問題導向,強化閉環管理,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,做到真監實督;依法監督,要求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開展監督,有效促進“一府一委兩院” 依法履職,推動憲法法律有效實施。在實際工作中,人大監督應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,聚焦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,以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工作。例如,在民生領域,關注教育、醫療、就業等問題;在經濟領域,監督重大項目建設、產業發展政策落實情況。
讓人民監督權力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用制度的籠子管住權力,用法治的韁繩駕馭權力,更好發揮人大監督作用,以制度管權、以法治束權,從而確保權力始終為人民謀福祉,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邁上新臺階。
